发布于 2023-11-24
发布于 2018-11-29
发布于 2018-11-27
发布于 2021-12-5
发布于 2018-11-27
发布于 2018-11-28
发布于 2018-11-27
1、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
2、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
(1) 保定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,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。
(2) 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,不能独立生活,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,要求投靠保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。
市内户口迁移:当事人持《结婚证》、《房屋产权证》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。
市外迁入: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,持本人合法、有效的身份证件(如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)、《房屋产权证》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(区)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。
申请→提交材料→窗口受理→审批→办理
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:2元/张
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:2元/张
发布于 2018-11-27
发布于 2018-11-27
1、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2、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,由监护人携同申领。
1、居民户口簿
2、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》
3、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
温馨提示:
1、未满16周岁的,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
2、申请人可在本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,领取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》
1、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(一般为公安派出所)办理申领手续
2、申请人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
3、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、指纹采集、采集人像信息和审阅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
4、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
5、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,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
办理时限:受理后18个工作日内取证
办理费用:20元
发布于 2020-11-17
发布于 2018-11-27
发布于 2020-9-12
发布于 2018-11-27
发布于 2020-6-18
发布于 2020-5-21
发布于 2009-7-27
发布于 2020-5-14
发布于 2020-5-14
发布于 2020-5-10
发布于 2020-4-28